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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收费清单要对外公布 超出范围企业有权说“不” ●年底前,全国以及各省市涉企收费目 录清单都要对外公布,接受监督,清 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 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 ●对违规收费行为要坚决曝光,并追究 有关人员责任; ●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将暂 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收费改为 长期措施。 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通知》指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也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活力。 《通知》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二是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新设立收费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照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要报国务院批准。 三是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各地区、各部门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同时,要将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公开,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 四是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取消违规设立的各种涉企收费项目。对违规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并按照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是全面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按照“正税清费”原则,通过清理取消和整合规范,逐步减少涉企收费项目数量。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将暂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评估,研究完善保护企业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国务院部署,年底前,全国以及各省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都要对外公布,并形成常态化的公示机制,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企业也有权拒绝,甚至可以举报和投诉。 相关新闻 违规收入近30亿 一些行业协会 成“收钱协会” 据新华社上海6月26日电 因违规收费、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有偿提供信息等原因,6月24日审计署公布的报告中,多个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被“点名”。 审计报告指出,一些中央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和所属单位依托行政资源不当牟利。至2013年底,卫生计生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3个部门主管的35个社会组织和61个所属事业单位利用所在部门影响,采取违规收费、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有偿提供信息等方式取得收入共计29.75亿元,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1.49亿元。 为给自己牟利,被点名的行业协会违规行为名目繁多,对企业的需求可谓“对症下药”。例如,中华医学会在2012年至2013年召开的160个学术会议中,用广告展位、医生通讯录和注册信息等作为回报,以20万元至100万元价格公开标注不同等级的赞助商资格,收取医药企业赞助8.2亿元。 不仅信息,行业协会还能为企业提供“荣誉”。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2013年在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进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过程中,未经批准违规收取参评单位评审费1418.55万元。 此外,一些协会为了钱甚至成为企业“绊脚石”。2014年,湖南一格行业协会被曝光出台公告,未花钱取得协会确认证书的企业,不能在当地承接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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