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国际国内新闻 | 上一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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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申随迁子女等 “五证”不全不予入学 据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 丁静)北京市教委28日发布《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情况的说明》,重申随迁子女“五证”不全不予入学。 这是北京市教委今年入学季以来第三次强调随迁子女等非京籍儿童入学要求“五证”的信息。第一次是在小升初政策公布之时,第二次和第三次都以说明形式强调相关内容。有关人士认为,这是北京市严格非京籍“五证”审核的信号。 《说明》指出,“五证”审核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相关政策,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北京市将继续坚持非京籍“五证”审核要求。 “五证”包括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2014年,北京市幼升小和小升初被称为“史上最严”入学季。京籍儿童严格就近入学,而非京籍儿童则严格审核“五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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