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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出行需配套设施跟上

据《人民日报》报道,7月13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方案明确提出了新能源汽车购买的“时间表”,对购买比例和规模有明确的要求: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各省(区、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购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应当分别不低于10%、20%和30%,以后逐年提高。中央国家机关和已经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更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2014年到2016年,其新购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都要保持在30%以上。这一切皆表明了政府促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决心。

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中央做出的战略决策,对于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防治大气污染,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近日,国务院做出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年底将对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从中央与地方补贴,到免征购置税,再到公车采购,去年至今,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政策。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带头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充分表明了政府重视和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坚定决心,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形象和公众认知度、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更有助于减少公务用车的燃料消耗和尾气排放,促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在新能源汽车“久推不广”的背后,“车好买,电难充”是核心问题。由于公共场所缺充电设备,要想顺利充电,车主必须在住所或单位拥有单独的车位来安装充电设施,这在本来就面临停车难的大城市中难上加难。再加上一些小区物业公司不积极配合车主安装,物业“最后一公里”瓶颈也制约了新能源汽车推广。此次多部委联合给出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对新能源汽车起到更直接、更广泛的推广示范作用。

政府带头购买还只是第一步,只有不断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行保障制度体系,才能充分调动起企业、政府、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让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向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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