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分安置房闪婚
四个月后起诉离婚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张冬菊 王艳梅)为了搭上城中村拆迁改造分房的“末班车”,俩“90后”青年认识两个月就“闪婚”,因琐事小两口吵架,新娘跑回了娘家,男方遂向法院起诉离婚。16日,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官经审理后依法驳回了男方的请求。
现年25岁的杨义(化名)家住惠济区。2013年9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年22岁的李丽(化名)。2013年11月,杨义家所在的村庄被划为拆迁安置区域。按照拆迁安置方案,达到婚龄的成年子女,未婚可安置房屋一套,已婚则可安置两套。为多分点房,双方父母商量后,决定让两人早点办理结婚手续。于是,2013年12月12日,杨义与李丽在民政部门正式领取了结婚证。李丽也赶在安置政策报名截止前将户口迁到了杨义家中。
而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不久,小两口因为琐事争吵不断。今年3月,一次争吵过后,尚未同杨义举办婚礼的李丽搬回了娘家居住。令李丽没想到的是,今年4月,杨义居然向法院起诉离婚,这让她气愤不已。
法庭上,杨义称,三番五次的争吵让自己很苦恼,唯有离婚才能从痛苦中解脱。李丽则不同意离婚,认为双方有感情,要求驳回原告起诉。
在听取原被告陈述后,主审法官耐心地对杨义与李丽进行了调解,但杨义态度始终很坚决,坚持离婚,调解未能成功。因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