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樊鹏飞 通讯员 高瑞 黄晓明)近日,记者从新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该局于本月初开展对领取长期工伤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据悉,此次资格认证对象为该市一至四级伤残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认证对象接到电话通知后,于当月持本人身份证和近期一寸照片到该局工伤保险科填写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表,对于外地居住人员可适当延长。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人员,将暂停其工伤待遇,待补办资格认证后次月恢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