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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龄童误将车启动
撞伤路人被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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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龄童误将车启动
撞伤路人被判赔偿

三龄童误将车启动

撞伤路人被判赔偿

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李亚男)一男子将汽车熄火后没有摘挡,也没有拔钥匙,留在车内独自玩耍的3岁半儿子不慎启动车将人撞伤。昨日,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案。

去年5月8日下午,刘某将所驾车辆在陇海路与勤劳街口附近靠路边停放,儿子小宝留在车内。由于他没有摘挡,也没拔钥匙,小宝启动车辆,撞伤前方的崔某。经交警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崔某无责任。后因赔偿事宜发生争议,崔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赔偿原告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计3.5万余元。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涉案车辆投有交强险和三责险,应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由某保险公司在三责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出交强险和三责险赔偿限额部分,由刘某予以赔偿。根据原告的受伤情况、治疗需要及医嘱,原告的各项损失共计22758.99元,均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应由被告某保险公司予以赔偿。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崔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计22758.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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