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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新闻时评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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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建彬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王建彬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王当庭喊出9个字“我不服,我冤枉,我上诉”。他曾提出仅受贿30万港元,并称其中一笔300万贿赂款,他因为知道不能收于是扔掉了。另外一笔500万港元他也没有用过一分。(《南方都市报》) 评: 天下还有此等事情,别人送上的动辄数百万元的人民币,自己既然知道不能收竟然扔掉了。这真是天大的笑话。作为一家公司的董事长难道钱多的没地方放了吗?既然知道不能收,为何不送给纪委?把这么多钱扔了,扔哪儿了?什么时间扔的?怎么证明是扔了?这些问题哄鬼可以,哄骗有正常思维的人难,尤其是想哄法院的法官估计更难。自然, 他得到了应有的刑罚。 还有,另外一笔500万港元他也没有用过一分。这么多钱你既然没有用处,当初收它干嘛?难道是为自己的罪行增加砝码?我想他不会那么傻。只有一个原因能解释,这就是贪欲使他堕落,贪欲使它以身试法。警惕啊,有权的人们! 文/正 义 图/刘 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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