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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本月起上调 失业保险金标准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省人社厅发布通知,7月1日起,全省统一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待遇。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4年7月1日起我省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后,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我省将依据新的最低工资对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120元/月、1000元/月、880元/月。 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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