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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
最高限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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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
最高限额调整
由每人每年6000元提至8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最高限额调整

由每人每年6000元提至8000元

本报讯(记者 王红)全省高招录取接近尾声。记者昨日从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今年7月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000元调高至每人每年8000元,这意味着今年我省录取的本、专科新生入学将获得更多扶持。

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新近发布的通知,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从7月起调整实施。按照新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按照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政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签订的贷款合同仍然有效且继续执行。

此外,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调整后,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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