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国际国内新闻 | 上一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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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出新规 旅客每人最多带两个充电宝 能量不超160Wh 容量不明禁带 据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记者 樊曦)“充电宝”(又称移动电源)如今已经成为很多人出行的必备品。记者8日了解到,为了确保航空运输安全,民航局已专门发布公告,严禁旅客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瓦特小时)的“充电宝”乘机。 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民航局规定旅客乘机时携带的“充电宝”必须是用于个人自用,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规定对带上飞机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也有所限制。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无须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旅客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登机,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也严禁携带乘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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