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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乐昌出“酒烈士” 副镇长私宴喝死 政府掏75万“摆平” 据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 又见官员“酒后猝死”,镇政府花75万元“摆平诉求”:近日,这起今年初发生在广东韶关市乐昌市沙坪镇的“酒后猝死”事件,因群众举报,引发公众轩然大波。 8月16日,乐昌市有关部门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赔偿协议”是镇政府擅自与死者家属达成,镇领导还擅自决策“动用财政资金”支付高额赔偿,一名镇主要领导“涉嫌严重受贿”……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韶关和乐昌市纪检部门向记者介绍,事发2014年2月20日,当地一位承包经营该镇水电站的老板,邀请沙坪镇全体班子成员吃晚饭。当晚镇班子成员约10人参加。当晚散席后,副镇长黄宜宾回到宿舍。次日凌晨3时左右,黄宜宾突发心肌梗塞,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黄宜宾亲属最初提出上百万元的赔偿要求,镇政府则建议死者家属可向当晚赴宴人员追讨民事赔偿,双方一度僵持不下。最终由镇党委书记彭仁学拍板决定“75万元”的高额赔偿。一位镇干部说,事情发生后,乐昌市委、市政府迅速派出维稳工作组赶赴沙坪镇指导处理;沙坪镇与死者家属达成高额赔偿协议,主要是想迅速“平息家属诉求”,不想把事情闹大。 8月16日,乐昌市纪检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已认定该赔偿协议是沙坪镇“未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擅自与死者家属达成的协议”。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认为,中央八项规定之后,各地官员“酒后猝死”频发,表明官员“四风问题”存在反复性和顽固性。此类事件处理决不能再由政府“埋单”,对其中违法违纪应一查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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