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国际国内新闻 | 上一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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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蔬菜直通车将开进社区 (上接一版) 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可申请 方案对申请直通车的条件进行了明确。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农产品经营经验,采取产销对接方式,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申请参与蔬菜直通车进社区工作。 拥有自营标准化蔬菜基地500亩以上或联营标准化蔬菜基地1000亩以上,其中设施蔬菜种植面积在200亩以上;流通企业与本市蔬菜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长期蔬菜供应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基地面积500亩以上。 企业拥有蔬菜分拣、加工车间200平方米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蔬菜分拣、加工车间100平方米以上。拥有10台(含10台)以上平价蔬菜直通车的企业,并且有10个以上的固定销售点。 蔬菜价格要比周边市场低两成 蔬菜直通车的选址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商业网点不配套的社区,二是具有一定人口数量的社区。 平价蔬菜直通车每天应定点、定时销售。营业时间原则上为6:00至20:00,也可根据各社区居民的消费需求适当调整。平价蔬菜直通车经营的蔬菜品种应不少于30个,销售价格必须低于社区周边市场同类蔬菜均价20%以上,且应有不少于5个蔬菜品种的价格在每斤1元以下。 价格政策执行好最高奖励50万元 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配送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抽测力度,确保所经营的农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副产品的价格监测,引导平价蔬菜直通车经营企业进行合理定价、合法经营。平价蔬菜直通车经营企业每天定时将销售品种、价格和销售数量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作为对平价蔬菜直通车经营企业考核、补贴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价格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每半年对平价蔬菜直通车经营企业执行价格政策、履行平抑物价社会责任和经营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年对执行价格政策较好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分为三级,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不执行价格政策和拒不履行平抑物价社会责任的企业,取消其享受相关政策的资格。 每区每年最少选10个社区布点 方案明确,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直通车免收道路通行费。对平价蔬菜直通车在市区通行实行通行证管理政策。 同时,对经营平价蔬菜直通车的运行费用按每月3000元/车补贴。对购置新能源车辆按国家出台的奖励政策进行奖励。 各区人民政府要将平价商店建设和平价蔬菜直通车进社区工作列入民生工程,每年至少选10个社区作为蔬菜固定销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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