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国际国内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起香港特首由普选产生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
安全生产法12年大修
违法将面临高额罚单
让纪念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新预算法如何捍卫超20万亿元国家财政
俄10名被俘伞兵全部回国
欧盟向俄发出“最后通牒”
普京呼吁对话解决乌危机
巴音朝鲁任吉林省委书记
崔世安当选澳门特区
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
欧盟“三巨头”尘埃落定
新班子面临三大挑战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安全生产法12年大修
违法将面临高额罚单

安全生产法12年大修

违法将面临高额罚单

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 徐庆松 崔清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法律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类事故等级分别处以最低20万元最高2000万元的罚款。

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方面,法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专家指出,这样的规定借鉴和推广了地方的实践经验,有助于解决执法懈怠问题。

法律还对乡镇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做出了规定,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履行监管职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滕炜介绍,法律明确了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并不是说乡镇政府要全部承担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县市就不管了。

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