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招)我省设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规模8亿元,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及相关单位进行补偿奖励。昨日,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我省日前出台的《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
据悉,截至上半年,全省共有中小微企业41.53万家,其中小微企业39.8万家,贡献了全省50%以上的GDP,但由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制约其发展,为此,我省设立了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目前规模是8亿元。资金支持对象包括我省境内各类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设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的省辖市、有关县(市)。 申报条件是:小微企业贷款需要完成“两个不低于”目标,即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补偿标准和范围包括对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上年度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基数,本年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部分,按不高于0.5%的比例给予补偿奖励;对设立风险补偿资金的省辖市、有关县(市),按照设立到位资金规模总量不高于30%给予一次性奖励,当年比上一年度增量部分按同比例给予奖励。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旨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对市县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奖励,目的在于激励更多的市县政府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同时鼓励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设立的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开展企业贷款“过桥”业务,以及支持担保公司开展担保和再担保业务,形成上下联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