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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就业为民生之本。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我市再出台一揽子政策,为毕业生创业就业提供良好环境。 政策一:拓宽就业渠道 《通知》表示,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拓展就业渠道,结合城镇化建设和社会管理发展需求,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力度,开发更多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充分挖掘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到各类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政策二:引导多渠道就业 如果企业为更多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我市也将给这些企业递上“橄榄枝”。 根据《通知》,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 对劳动密集型、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或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 (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0%)以上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招收毕业年度或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5%)以上的中小企业,按规定优先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并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下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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