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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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要按标准 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昨日,市政协副主席李玉辉带领部分市政协委员,对重点提案《关于完善和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议》进行督办。 针对该提案,市民政局答复,我市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全市已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3家、农村幸福院100多家。我市鼓励各县(市)区创新运营模式,选择有实力、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或社会组织,签订协议由其负责经营管理。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探索“银龄之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新模式。下一步,我市将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5年内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由各县(市)区政府在今年10月底前启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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