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实
发生在厦门的这起事件,是个值得人人引以为戒的个案,它告诉我们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那就是——合法权益才受法律保护。
也许有人为购买农屋的城镇居民抱屈,但是,法律是严肃的,其威慑力不容削弱。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是谁,只要轻视法律,必将受到惩罚。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农村宅基地不能转让,宅基地上的农屋同样不能买卖,城镇居民当初选择向农民买房时,不是没有过这种担心和顾虑,但依然心存侥幸,做出了不受法律保护的决定,结果还是吃了亏。
从这起事件中,我们看到了加大依法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由于历史原因,农村集体土地因为其集体属性,经常引发群众之间的利益纠纷。放眼全国,不少城镇居民选择向农民买房,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愈加频繁,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所以,应当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成果进行深化完善,抓好政策落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依法治理是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系统工程,涉及立法、执法、司法、护法、普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多方面。如今,它已经超越“学法必须用法”的视角和把依法治理仅仅当作普法的一个环节的眼界,发展成为一个把依法治国方针和措施从中央推向各级地方、各行各业和所有基层单位的宏伟局面。
社会转型期,矛盾错综复杂,但只有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理,才能最大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群众也只有在法律框架内行事,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得到最大实惠。群众是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建设离不开群众的共同参与和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