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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 刘铁男受贿案开审 庭上陈述时落泪 称“把孩子也毁了” 新华社河北廊坊9月24日电(记者 罗沙)2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刘铁男利用担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司长、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设立汽车4S店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子刘德成(另案处理)共同非法收受山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作文、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建林等五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58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刘铁男的刑事责任。起诉书共分为五部分对刘铁男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进行指控,其中刘铁男之子刘德成在本案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当天的庭审于下午3时42分结束,先后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公诉人出示了多组证据,辩护人发表了充分的质证意见,控辩双方展开了法庭辩论,刘铁男做了最后陈述。 据悉,刘铁男在庭审中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基本没有提出异议,只是数次强调自己是主动坦白犯罪事实。 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对刘铁男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及其警示等发表了意见;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刘铁男构成受贿罪的罪名不持异议,但对指控的部分受贿事实及受贿数额持有异议。控辩双方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辩论。 “我对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我所犯的罪行表示认罪。”微博公布信息显示,刘铁男在最后陈述时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我的过错把孩子也毁了。‘养不教,父之过’,对他的犯罪我应该负全部和根本的责任。说得准确点儿,是我给他导致的这条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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