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郑风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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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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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的小区

许 锋

早先在北方住的房子是没小区的,或者有小区的“范儿”,没小区的实质——有大门,没怎么锁过,也没保安,进出没人管,自由得很,没有专门的停车位,只要不堵人家的门,你随便停,其实那时也没几辆车,没有亭台楼榭,小桥流水,花花草草,脑子里连这个概念都没有。没大门的房子更与小区沾不上边,一律汉子一样在路边杵着,要么下了一楼便是车来车往,要么穿过一条逼仄的窄道再是车来车往。

想必我们都过过朴素的日子。

到广州后住上了有小区的房子,我们也有了一个很响亮的代称:业主,物业的主人。乍一听让人底气十足。小区里有了花花草草,有了四季常青的树木,有了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有了健身器材和篮球场,有了鸟语花香,有了为业主服务的物业管理处,遗憾的是没有游泳池。游泳池似乎是小区档次的象征,高档的小区是有游泳池的,甚至还有儿童戏水池。闲暇时我们也在小区里散步,在椅子上坐一坐,感觉一下当业主的滋味。尽管这样美好的时光并不常有,人在江湖都要为生活计,急燎燎地出门,饥肠辘辘地回来,已是一动不想动,没有太好的心情再下楼。况且南方没日没夜地热,不动都一身汗,动一动汗流浃背水洗一般,实在遭罪。对于孩子来说住在小区似乎没有给她带来实质性的改变,她没有小朋友,没有同学,仍是“孤身”一人。这些年我们老搬家,从兰州到深圳,从深圳到广州,每换一个地方,扔一大堆东西,“抛弃”好不容易认识的邻居,还有邻居的小孩。

小区的张贴版上经常贴一些告示,提醒有的人不要高空坠物,不要站在高处拿着镜子乱照漂亮女生,不要让小孩子或者小猫小狗随意大小便。被提醒的人未必都是业主,或许有业主把自己的房子租给别人,别人住在这里就是租客,租客未必会像业主一样爱护自己的小区。

爱与不爱,大多和“身份”没有关系,靠的是文明与涵养。

有的人进了城,思想没进城;有的人思想进了城,道德没进城;有的人在城里住了一辈子,还像个农民——如此比喻其实不妥,农民除了不太讲卫生(也没有讲卫生的条件),不一定会从高空往下扔香蕉皮,非要拿镜子乱照别人。很多事本来就是城里人做的:偷窥、偷拍、蹭网、蹭空调、蹭导游……爱占小便宜。我眼见有的业主在小区里开车,孩子从车窗里往外扔喝空的饮料盒,也有业主毫无羞愧地从车里往外扔烟盒子。

小区由无数个小家组成,家是和谐与幸福的代称,由无数个小家所传递的爱如果在小区游弋,小区便是温情的。可是,有时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家里有争吵、有打斗,有歇斯底里的哭,有红杏出墙的肮脏与龌龊,作为一种情绪它依然会在小区像鬼魂似的游荡,每个人被动地看,被动地听,被动地思索,被动地受折磨。而道德仍是维系小区的“准绳”,对于不爱小区的人,我们不能驱逐,不能斥责,不能将其“绳之以法”,我们只是自己那一套物业的主人,业主各行其事,小区便“涣散”了。

小区算不算城市的村落?它没有古老村落那样的炊烟,没有牧童和柳笛,没有玉米地散发的清香和土地的气息,但它一定有一种气味,夹杂文明、庸俗、涵养、霸道、土气等各种城市特质,每个人都会被浸染和影响。

小区不是家属院,没有几十年的情感托底,少有互相的关切与问候,商品属性的土地上竖立的一个个叠压的格子让人们登高望远,心旷神怡,却忽视了本不该忽视的左邻右舍,楼上楼下的牵连。在小区里,若有一天,当我们老去,我们一定是世界上最孤独者——是不是没有人知道或者关心离开这个世界的人姓甚名谁?

城里的小区,缺乏热情与质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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