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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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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约720所 改扩建初中约360所 新增学位125.9万个 需新建约1500所 改扩建小学约765所 新增学位190.1万个 初中 小学 全省城镇 到2018年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李阳)我省将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难”、“入园难”,昨日,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消除“大班额”,促进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5年内消除六成大班额 意见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城镇人口快速增长,但中小学建设滞后,基础教育资源明显不足,中小学“大班额”现象严重,“入学难”、“入园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省将继续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 根据计划,到2018年,全省城镇小学、初中消除超大班(66人及以上),大班(56至65人)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减少60%以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需增加学位91万个。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到2018年,全省城镇共需新增学位约225万个。以上两项共需新增学位316万个。据此测算,全省城镇需新建小学约1500所、改扩建小学约765所,小学新增学位190.1万个;新建初中约720所、改扩建初中约360所,初中新增学位125.9万个。 同时,我省将继续实施薄弱普通高中改造工程,到2018年,完成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200所改造任务。 保证用地加大投入 根据意见,各级政府要采取划拨方式足额供应。对纳入规划的中小学、幼儿园要保证按标准足额预留教育建设用地,经规划确定的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 对新建城镇住宅小区,当地政府要统筹配建中小学、幼儿园。老城区未配套建设的,要按本辖区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现有中小学、幼儿园用地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要予以改扩建。 投入方面,省财政要设立专项经费对各地新建中小学予以奖补。要认真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城市学校建设政策;从土地出让收益金中计提10%的教育资金,全部用于教育,在保障农村教育发展需要的基础上,统筹用于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 每学年交流教师超一成 意见要求,积极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合理配置。大力推进城乡、学校之间校长、教师交流,完善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县域内每学年教师交流比例要达到10%以上。 同时,对于民办教育我省也有新政策: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及开发建设单位依法捐资或出资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捐资建设或主动配套建设的,在用地、建设、税收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凡居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标准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并交由当地政府举办的,免交学校建设配套费。 对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根据意见,我省将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强化业务素质,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不低于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有条件的地方可达到2.5%;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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