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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版:新郑·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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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城市交通(二) 本报记者 赵地 高凯 在上期“关注城市交通”系列报道中,本报刊发了新郑市部分政协常委对该市城区交通问题的建言,包括: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智能交通建设等方面。许多政协委员针对城区交通拥堵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本期,本报请部分政协委员谈谈他们的建议。 政协委员 李公朴建言: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目前,新郑市城区总人口突破20万人,7座以下微型车有11. 7万台,城区为6.5万余台,约占总保有量的56%,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峻。 倡导文明出行,宣传文明交通。本着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合力联动,构筑文明出行立体宣传网,及时公开曝光不文明行为和重大交通违法案件,培养公民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应经常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强化对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力度,规范人们出行行为,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政协委员 刘存福建言:加强城区电动三轮车管理 三轮车乱停乱放不仅影响城市形象,更影响道路畅通。建议规范电动三轮车经营。对运营三轮车实行牌照管理、统一标志,适当控制数量,实行高峰路段禁止行驶措施,强化管理长效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议在城区交通热点地区划定三轮车停放待客区域,统一车辆外形标识,统一车辆外观,可以通过加装一些富有新郑特色的宣传标识,充分发挥三轮车的宣传窗口作用,展示新郑形象。同时,加强从业人员交通安全培训,营造安全有序的营运环境。 政协委员 李雪梅建言:加大交通整治力度 城区道路交通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建议相关部门对影响城市交通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如:交管部门加大对道路上机动车乱停车、乱掉头、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避免阶段性执法,建立常态管理机制,提高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遵章率。城管执法部门应取缔马路市场,坚决清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占道违章行为。交运部门加大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规范城区客运市场秩序。同时,各相关部门统一协作、密切配合,不定期开展统一整治行动,对于占道经营、违规行车、违规停车、非法营运等行为,提升交通违法成本,营造严管气氛,以确保城区交通安全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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