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01版:封面 | 4下一版 | ![]() |
|
||||||||||||||||||||
|
||||
四级预警机制应对 南水北调环境事件 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郑州段)环境保护应急工作方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南水北调突发环境事件。 根据方案要求,按照南水北调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II级)、较大环境事件(III级)和一般环境事件(IV级)四级。当辖区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指挥部应当启动应急措施,必要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此外,环保、水务、交通和自来水供应部门设置了24小时接警电话1236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报告南水北调突发环境事件。对群众举报的突发环境事件,接报部门、单位要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南水北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应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