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启动犯罪嫌疑人
社会调查快速评估机制
本报讯(记者 陈扬 通讯员 王文戌)近日,在新郑市司法局,23岁的新郑小伙李兵(化名),正式进入社区矫正。因为故意伤害,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5月,血气方刚的李兵为给弟弟“出头”,将其同学打伤,后经鉴定,构成轻伤。案件移交到新郑市检察院,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认为对李兵可能宣告缓刑,遂委托新郑市司法局对其进行社会调查。
新郑市检察院公诉科人员介绍,自郑州市试点刑事速裁以来,新郑市检察院联合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办理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社会调查由检察院委托,司法局具体开展调查。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调查主要是在社区进行,一张调查表包括12项内容,涵盖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社会关系情况、个性特点、犯罪前表现等细节。李兵居住的社区工作人员反馈,李兵平时性格外向,犯罪前各项表现良好,建议适用社区矫正。最后,新郑市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根据规定,检察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8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一旦受理,认为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宣告缓刑或者判处管制的,2日内将委托司法局进行调查评估。司法局在接受委托后,3日内,对犯罪嫌疑人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等进行系统评估,形成评估意见。
“根据以往操作程序,审理案件还要进行法庭调查,新郑市此次启动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快速评估机制,不但缩短了诉讼时限,还为法院提供了重要量刑依据。更重要的是给了犯罪嫌疑人一次机会,更有利于他们在社区进行帮扶矫正。”新郑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