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实
城市公共空间属于全体市民,不能成为个别单位牟取私利的工具,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单位抹黑省会文明。本报持续关注的省人民会堂违法户外广告牌昨日被依法强制拆除。
违法广告被强制拆除,彰显了执法部门敢担当、勇作为的执法精神和执法魄力,而省人民会堂的积极配合,也彰显了一个省级单位服务和支持省会创文的大局意识。新闻媒体持续深入而执着的关注与报道,助推了事情取得实质性突破,彰显了媒体瞭望社会、坚持正义、助推发展的职业精神和职业操守。
联系到近期国内发生的一些事情,也再次让我们坚定: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时期,在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的今天,违法和践踏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违法和践踏法律的个人、单位或群体,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法贵在行。法律不是书橱里的装饰,而是令行禁止的行动规范。任何胆敢藐视法律、挑战法治权威的行为,必将付出代价、受到惩处;法条不是一段段冰冷的文字,而是一座座无法逾越的雷池,唯有每个个体,不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能把守法的意识嵌入心底、融入灵魂,在日常行为中自觉守法、用法,形成全民守法的风气,法律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这样一个整改行动,能够取得最终胜利,毫无疑问极具法治现实意义,也给了全市人民和省会各界一个交代。见不贤而内自省,希望有过者以此为鉴,早改,速改,依法而改,希望社会各界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创文行动,全面提升郑州的省会城市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