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06版:经济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我国即将重启 沿海核电项目 福岛核电站事故后 我国停批该项目 据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记者 安蓓 赵超)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4日说,我国已将沿海核电工程列入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包,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启动一批沿海核电工程。这释放出我国即将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的积极信号。 “重启核电项目正在进行最后的研究准备。”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刘宝华说。沿海核电项目是清洁能源工程包的重要内容。据了解,目前国内未批待建的沿海核电项目有辽宁红沿河二期、辽宁葫芦岛徐大堡一期、广东陆丰一期等。 2011年福岛核电站事故后,我国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并在全国开展核电领域安全系统检查,同时对在运核电机组进行了技术安全改进。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