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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城市交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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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地 高凯

本期本栏目采访的是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请他们结合本单位工作谈谈下一步缓解城区拥堵的举措。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陶永伟建言:制订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改善停车、行车环境。

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我局不断加大占道经营和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力度,并制订了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妥善解决城区交通拥堵问题。

整治占道经营方面:2015年6月底前,通过疏堵结合,对严重占道经营行为严管重罚,在不影响通行的区域设置疏导点,出台卫生保洁制度,加强巡查和常态化监管,把占道严重的路段、点位整改到位;2015年12月底前,完成老城区20余条主次干道的占道摊贩全部规范管理;2017年12月底前,待城区集贸市场、特色小吃街等配套设施到位,条件成熟后,彻底取缔城区所有占道经营,一律进店经营。

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方面:启用便民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完成城区主次干道临时停车位的布置工作;2015年6月底前,制定下发行业管理指导意见,社区、沿街公共单位、商场等具备条件的停车场面向社会开放使用;2016年12月底前新建5个地上公共停车场。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凌云建言:多措并举,加大执法力度,缓解道路交通压力。

采取舆论引导措施。制作并宣传发放《新郑市民行为守则》,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市民公德意识和文明素养。

采取疏堵结合措施。在整治占道经营现象时,合理设置占道摊贩疏导点,并规定了出摊、收摊时间,规范了占道经营现象。

采取首次不处罚措施。对首次违反相关规定的当事人先进行劝导教育,帮其纠正违法行为,若不听劝阻,则对其依规处罚。

采取错时工作措施。实行错时上岗,中午和晚上安排执法队员加强巡查,规范经营和车辆停放秩序。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高栓柱建言:温馨提示,服务至上,乱停乱放首次不处罚。

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和丹尼斯商场地下停车场作用,取消中华路(黄水路口至新华路口)两侧、人民路(文化路口至黄帝像转盘)北侧非机动车道和玉前路(黄帝像转盘至新华路环岛)两侧机动车临时停车位,联合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发挥5辆清障车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劝离、拖移违章停放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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