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后我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将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对5个不同功能区,实施不同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污染集中控制,构筑良好生态屏障。
昨日发布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以全省主体功能区中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不同功能定位为基础,划分为工业准入优先区、城市人居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特殊环境敏感区等5个区域,分别实行不同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污染集中控制。
其中,工业准入优先区的环境准入政策最为宽松。进入该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内的所有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手续;同时环保部门对入驻该区的建设项目简化部分审批程序,下放部分审批权限,放宽部分审批条件。
对城市人居功能区,坚持重污染项目“只出不进”,严格控制工业开发活动。城市交通设施、基础设施与房地产、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3类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手续;农产品主产区,严格控制工业开发活动,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生态功能区,要以构筑良好生态屏障为目标,实施面上保护、点状开发,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开发范围,支持适度发展资源开采、旅游等产业;特殊环境敏感区,包括主体功能区划的禁止开发区以及依法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这一区域将实施强制性保护,严守生态红线。
《意见》同时明确,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集中供热、集中供气、风险应急等设施,应与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这些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园区,环保部门将暂缓审批其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的三类工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