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个人贷款
担保费下月取消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不再向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收取担保费用。
据悉,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最高可达千分之八。对此,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担保费是按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具体计算,如贷款公积金15万元,其担保费为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