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新郑·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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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社会法庭整合完成 本报讯(记者 陈扬 通讯员 左世友 高魁)近日,新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统一安排部署,在原有全市一乡(镇)一社会法庭的基础之上,根据辖区面积、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经费保障、人民调解、社会工作基础等情况,对全市社会法庭进行整合,保留了一个示范社会法庭、一个行业社会法庭。整合后的社会法庭布局更加合理,设置更加科学。 社会法庭是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依靠基层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的新型社会调解组织,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重要平台。社会法庭的工作职能主要包括调处群众自愿申请调解的矛盾纠纷,接受人民法院委派诉前化解纠纷,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参与案件送达、诉讼调解、执行和解、涉诉信访化解等工作。新郑法院自2009年以来,共利用社会法庭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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