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04版:国际国内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部署了如下有关事项: 一、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家中。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安排、整合资源,集中对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做好困难优抚对象和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以及受灾地区群众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测和调控力度,稳定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商品供应,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搞好煤电油气运组织协调,保障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价格基本稳定。 三、统筹做好春运工作,让群众出行便利、安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科学调度各类运力资源,强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的协同衔接,保障“两节”运力供给。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重点强化对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种严重暴力犯罪。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五、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六、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七、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
3上一篇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