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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娟)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我省将以改革户籍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为基础,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支撑,以强化财政投入为保障,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体制机制,到2016年,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全部享有就业、教育、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新型户籍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基本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明确标准强化制度衔接 《方案》提出,到2016年,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全部享有就业、教育、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我省将加强规划引导,明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基本标准,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等内容;提高服务能力,协调推进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保障性住房、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便利性;强化制度衔接,重点完善城乡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创新供给模式,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推行政府购买、特许经营、合同委托、服务外包等方式;加快公共服务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创新服务模式。 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农民进城不必退“三权” “引导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稳定下来,保障新落户居民与当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类城市落户条件,分类有序推进落户工作。 改革方向就是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方案》提出,重点解决一批已进城就业定居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成建制转户一批城中村居民,有序转移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到2020年努力实现11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原有权益,积极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用益物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处置机制,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解除农民进城后顾之忧。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稳步扩大公共服务范围 《方案》明确,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此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还与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挂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我省提出,到2020年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公共服务范围稳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基本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城镇常住人口明年共享 就业教育住房等服务 我省2020年全面实施居住证制 按常住人口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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