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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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昨日,记者从国家卫计委网站获悉,2014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揭晓,我市成功通过审核。 2014年,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爱卫办组织对2010年命名满3年的16个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了复审。根据复审组检查的结果,重新确认包括河南省郑州市、济源市等在内的15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暂缓确认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为国家卫生城市。重新确认包括郑州市中牟县城、卢店镇、米河镇、大峪沟镇、高山镇等在内的122个乡镇(县城)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全国爱卫办要求,各省(区、市)爱卫会要加强对所辖国家卫生城镇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推动卫生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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