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政协召开
四届十三次常委会
本报讯(记者 赵地 高凯)近日,新郑市政协召开四届十三次常委会。该市政协领导陈莉、李中俊、王海民、李建国、张全民、戴宇林、苏铁林参加会议,副市长赵建武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新郑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决定将于2015年1月29日至2月1日召开政协新郑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新郑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新郑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政协新郑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举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人的决定、政协新郑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举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报告报告人的决定;审议通过政协新郑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秘书处工作机构、职责范围及负责人名单,特邀、列席人员名单;审议通过市政协关于表彰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草案)》、《新郑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的报告(草案)》、《新郑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草案)》、《新郑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草案)》、《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政协新郑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新郑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协商决定增补李淑兰等19名同志为政协新郑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