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2015全国两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中国的“朋友圈”越来越大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5年来立法法首次修改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15年来立法法首次修改
立法法管“红头文件”吗?法院检察院不能“二次立法”人大与专家要当立法“主角”重大法律案问题拟可召开听证会

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立法法则是规范国家立法活动的重要法律,是“管法的法”。作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重要议程之一,立法法修正案草案8日提请大会审议。

这是立法法颁布15年来的首次修改,对于完善我国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自2000年颁布施行以来,立法法对规范立法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门主导痼疾难消、“立法不作为”露出苗头、资源分配不科学、公众参与实效不足、立法监督难落实处、立法队伍人才紧缺……这些“短板”制约着立法提质增效发挥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因此,适时修改立法法,是十分必要的。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注重公民权益保障,厘清政府权力边界。根据草案说明,这次修改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关于立法体制的完善。

我国实行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完善立法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立法体制上,草案体现了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根据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的建议,草案将“税收”专设一项作为第六项,明确“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规章的制定权限范围,推进依法行政,草案规定,制定部门规章,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等等。

不难看出,这些修改更加注重对公民权益的保障,也进一步厘清地方政府权力的边界,明确了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按照一定的层级关系,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

立法法修改明确“税收法定”原则

8日下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明确规定了“税收法定”原则,税就不能说征就征了。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税收”的专属立法权单列,并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即“税收法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说:“征税立法,本来是最高立法机关的专属立法权。但很长一段时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基于历史原因长期授权国务院来制定相关立法。草案明确‘税收法定’原则,意味着立法法如果审议通过,国家的开征税种就必须通过立法机关和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征收。”

对此,草案新增加规定,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和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立法法管“红头文件”吗?

立法法管“红头文件”吗?这是很多人心中的问题。记者采访多位法学专家都介绍,“红头文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只是一个民间叫习惯了的“象形俗称”、含混概念。所以立法法里没有“红头文件”一词。

立法法规范的是“法”,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下属部门制定的规章;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专家介绍,“红头文件”既不是法规,也不是规章,只是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法院检察院不能“二次立法”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法律的具体应用所作的说明,是对下级法院、检察院的办案依据。事实上,目前司法解释经常被诟病为“二次立法”,因此这次立法法修改,对司法解释也做了约束性规定。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草案同时明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除了司法解释,公检法机关联合制定文件的问题也受到关注。记者了解到,立法法修改中原本打算对联合发文的行为进行限制,但有意见认为,这并不属于立法行为,所以没有规定相关内容。

人大与专家要当立法“主角”

有好处时争抢,没有好处时互相推诿,立法成为政府部门占有权力资源的方式和分配利益的过程。“部门利益法制化”是近年来立法中突出问题。按照现行做法,大量法律案都是行政部门牵头起草的,难免“夹带私货”“各自打着小算盘”。

为了健全法律案起草机制,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引领作用,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涉及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事项的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同时,修正案草案还规定,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学者、教学科研单位和社会组织起草。

重大法律案问题拟可召开听证会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的,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基层和有关群体代表、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有关专家等方面的意见。

专家指出,听证会原本含义是“听”,要有一个会议形式,主要是听各方代表,特别是相关证人的意见建议,综合各方面意见之后,严格按照程序适用法律,作出一个相对公正的决策或决定。这样规定意味着,基层群众代表可以在听证会上说出自己的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3上一篇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