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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
补助标准调高
增至380元 人均上涨60元

城镇居民医保

补助标准调高

增至380元 人均上涨60元

本报讯(记者 王红)全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又将减轻了。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5年,河南省城镇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调高到380元,人均上调60元。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2340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1200万人。去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达320元,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也稳步提高,参保人员求医问诊医疗费用在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了70%。

按照计划,2015年,河南省将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网络,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到今年年底,全省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提高到98%以上。此外,今年全省将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年参保人员,新生儿自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资金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不额外向城镇居民收取。

在此基础上,今年河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调高60元,即由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部分医改资金财政补助标准,省财政承担地方配套资金的50%,同时,为缓解贫困地区财政配套压力,对54个享受西部政策县,市县新增财政配套资金由省财政全部承担。这意味着河南省“全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将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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