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失误 6万存款变7万
法院判决 不当得利应返还
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维佳 彦昭)由于银行工作人员失误,错将储户的6万元存成了7万元,事后储户不肯返还多出来的1万元钱,被银行告上法庭。近日,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不当得利案,判决储户王女士依法返还银行1万元。
去年7月18日上午,市民王女士到某银行办业务。在将随身携带的6万元现金存入借记卡中并购买理财产品后,离开了银行。该银行在下班盘点时,发现少了1万元现金。经过仔细回忆及查看监控,最终发现是银行柜员小刘在给王女士办理存款时出现差错。原来小刘接过王女士的卡和6万元现金后就直接放到了工作台上,还没来得及放入点钞机清点,王女士就要求将她之前购买的已到期的7万元理财产品赎回卡内。赎回成功后,小刘才将之前的6万元现金放入点钞机清点。由于一时疏忽,小刘误在王女士卡内存入7万元。
当晚,银行方面就同王女士取得联系。当时王女士承认银行给她多存了1万元钱,并表示愿意归还。但随后她竟同银行的工作人员玩起了“躲猫猫”,不仅不肯退款,还不愿意同银行方面协商。银行无奈遂将王女士告上法庭,请求判王女士返还银行为其多存的1万元现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王女士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