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新郑·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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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有关项目的环境信息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新郑市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新郑市薛店镇小马庄村西侧、万邓路北侧。 建设项目概况:新址占地面积约6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1.4平方米。拟建发射塔为钢结构自立塔,高度约179米,满足40套数字电视节目的发射,发射功率总功率约6千伏,用于数字电视节目的转播。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发射塔运行时,发射天线向周围发射电磁波,作为传播信息的载体,有可能使周围环境电磁辐射场强增高。因此本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为:功率密度。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对发射塔进行合理选址、优化设计,规划出水平和垂直防护距离;采用低噪声、低辐射的设备和优选低噪声的空调等,设备安装时尽量远离敏感目标。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功率密度、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均能控制在标准要求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新郑市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告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报告表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郑市中华北路2号 联 系 人:安永献 联系电话:0371-62685822 传 真:0371-62693458 电子邮件:wgxj369@163.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100124) 联系人:李永卿 联系电话:010-67392755-808 传 真:010-67392755-805 电子邮件:dianci@bjut.edu.cn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500米范围内的公众。 2.主要事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意见或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书面或电话等多种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15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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