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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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译博 通讯员 沈豪杰)自3月23日以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省文明办,在全省开展治理乱闯红灯、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郑州交警在日常执勤过程中加大了对乱闯红灯、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民警通过现场执法、360电子警察抓拍等方式,处罚了一部分闯红灯、驾车抛物的违法驾驶员。同时,交警部门也接受群众用行车记录仪和手机拍摄的视频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市民记录下这些不文明行为,减少因交通陋习而发生的事故。 出租车司机拍下车窗抛物行为 出租车驾驶员王师傅用自己的行车记录仪,将3月25日一辆豫AY033H号黄色大众轿车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记录下来,并转交给郑州交警三大队。行车记录仪视频清晰地记录下车内人员抛撒垃圾的交通违法行为。 视频显示3月25日16时42分,黄色大众轿车沿大学路自南向北,行驶到大学路中原路口南30米处等红灯时,从该车内分两次扔出一袋垃圾和一团废纸。警方根据车牌号码联系到车主,车主称该车由公司司机驾驶。由于公司车辆较多,需落实当天驾驶员。4月3日,大众车车主通知警方,该车驾驶员将会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驾驶员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昨日上午10时,驾驶员赫某来到交警三大队接受处罚。赫某告诉记者,25日下午,自己驾车拉着亲戚去办事,后排坐了一名老太太,在路口等红灯时,由于老太太习惯不太好,随手扔了垃圾。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乘车人从车窗抛物时,驾驶员没有及时制止,驾驶员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民警对驾驶员予以批评教育,同时处以20元罚款。驾驶员赫某也倡议广大驾驶员朋友,文明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车窗抛物,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驾驶员驾车抛撒垃圾,将被处以100元罚款。 交警部门公布举报方式 交警部门欢迎广大市民和交通参与者,利用行车记录仪和手机拍摄闯红灯和车窗抛物的完整视频,积极向交警部门举报,曝光这些不文明行为。交警部门收到一例,落实一例,处罚一例。民警呼吁广大司机和乘车人员,自觉养成良好习惯,不出现乱闯红灯、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让出行更安全。 举报方式:郑州交巡警官方新浪微博和市区各大队官方新浪微博;郑州交警公众服务官方微信和市区各交巡警大队官方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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