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国际国内新闻 上一版3
华盛顿∶晚樱暗香
加拿大∶郁金香开
FBI“钓鱼”挫败袭击阴谋
隋唐洛阳城“天堂·明堂景区”全面开放
印法签订军购“世纪大单”
美古领导人握手私语
房峰辉与邓普西首次视频通话
赵志红案14日二审
哈尔滨金店盗窃案告破
西班牙韩国奥地利
正式加入亚投行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赵志红案14日二审
一审判其为“呼格案”真凶

赵志红案14日二审

一审判其为“呼格案”真凶

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11日电(记者 刘懿德)1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北疆法声”发布消息,将于2015年4月14日依法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

有关开庭公告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于2015年4月14日9时在该院一号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犯抢劫罪、盗窃罪部分;对原审被告人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及相关的抢劫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

此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9日公开宣判了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判决赵志红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判决书显示,赵志红是“呼格案”真凶。宣判后,被告人赵志红在上诉期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