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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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与产业集聚区开展 深度合作可获奖补资金 本报讯(记者 王红)为鼓励我省高等院校与产业集聚区“牵手”开展深度合作,今年起,省财政将对校区合作、校企合作效益显著、成效突出的院校及合作项目给予专项奖励补助资金。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得的信息。 据介绍,为促进全省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更好地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今年起,省级财政将安排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对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与产业集聚区及入驻企业积极开展合作,且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给予奖励。 政策规定,符合奖励补助范围的本科高校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含民办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是指由省级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评选公布的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产业集聚区及入驻企业是指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180个产业集聚区及入驻企业。 奖励补助资金对院校与产业集聚区或入驻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且已实施完毕的合作项目给予奖励,主要包括:人才培养项目、科技成果转让项目、资源共享项目三类。此外,对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其他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为确保公正,校区合作、校企合作项目申请奖补资金,须执行“政策发布、院校与企业联合申报、产业集聚区确认、市县初审、省级评审、公示确认”程序,项目政策、项目征集、评审及结果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省首批申报本月启动,其中,高校集中申报时间为4月25日~30日;各省辖市、省财政直管县(市)申报时间为5月10日~20日,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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