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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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停车场违法收费 阻塞小区消防通道 本报讯(记者 栾月琳 文/图)本报党报热线接市民投诉,在商城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南约50米路西侧,有人私自设立停车场违法收取费用,并且阻塞居民小区的消防通道。 昨日上午,记者前往市民投诉地点查看。在东明路熊儿河畔路西的源满源酒店与欣邦酒店门前停放了许多机动车,在酒店南侧克拉城小区后门的消防通道内,也有许多机动车辆停放,将小区消防通道完全阻死。此处有一名身着迷彩T恤的中年男子不断指挥车辆停放(如图),并向机动车主收取停车费。 据市民反映,该男子原系已停业转让的源满源酒店的保安人员,源满源酒店停业后,该男子私自在此处设置停车场并且收费,而且阻塞克拉城小区消防通道,给小区居民带来安全隐患。克拉城小区居民多次与该男子交涉均无果。 市民还反映,该男子经常指挥机动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阻塞非机动车辆的正常通行。此处常有交警来此贴违法停车处罚单,待到交警走后,该男子就将交警开具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撕毁而不告知车主,致使许多车主因未能按时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罚而被加重处罚。 采访中该男子声称,此处停车场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但始终无法出示审批手续。《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设置停车场,确需占用的需经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向市政管理部门交纳占道费用并且取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停车场许可证后方可设置。未取得停车场许可证看管停放车辆的,可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设置停车场者,除责令向市市政管理部门加倍补交占道费外,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随后记者将该处停车场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向管城区城东路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热线、市公安局停车场管理中心反映。城东路街道办事处安全办负责人表示,立即督促克拉城小区物业部门疏通小区消防通道,消除安全隐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热线接听电话人员表示,将向相关领导反映情况,最短时间内予以处理;市公安局停车场管理中心表示,立即派人前往查证落实,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郑州市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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