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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作出重要部署。 《意见》明确提出了目标: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意见》强调,要明确政府主导、完善政策体系,培育市场主体、丰富服务供给,立足群众需求、创新购买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要建立“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 《意见》规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购买主体是承担提供公共文化与体育服务的各级行政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文化与体育群团组织,也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承接主体是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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