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出台指导意见探索
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
据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民政部网站20日发布了《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新要求,明确了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政策措施等内容。
指导意见要求,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对稳定的专业评估队伍,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场中介机构和事业单位等形式多样的专业评估机构。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逐步使评估机构更好地承担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民政部门所属的社会组织不得作为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需要作为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应与民政部门脱钩。民政部门要依据评估项目和要求,定期检查第三方评估过程的相关资料记录,调查了解第三方评估结果的社会认可度,确保评估流程规范有序,评估过程客观公正。
指导意见提出,不断拓展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资金来源渠道。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将第三方评估经费纳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不得向评估对象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