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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示范县(点)开始申报 本报讯(记者 成燕)记者昨日从省旅游局获悉,即日起,该局联合省农业厅启动我省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申报工作。 据介绍,为进一步探索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律,加快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一批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示范点,农业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启动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 此次申报原则为:符合农业部、国家旅游局通知要求的县(市)区及休闲农业经营点均可自愿申报,包括农家乐及农家乐专业村、休闲农庄、休闲农业产业园区、民俗村等。各省辖市可申报1个示范县和1个示范点,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可申报1个示范点。创建活动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格、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发展规划、出台的政策措施、能反映全貌的图片、获得荣誉和相关证照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应于7月10日前将联合申报文件、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分别报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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