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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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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铁法院首审行政案件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开审行政案件。昨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原告徐某诉被告郑州市某区政府的行政案,敲响了该院建院30年来行政审判的第一槌。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始建于1954年初,1957年9月30日奉命撤销,1982年5月1日再次成立,是国家派驻在铁路企业的专门司法机关。2012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国铁路法院全部改制移交地方,纳入国家统一司法体系。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现管辖郑州、洛阳两个铁路基层法院。 5月1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明确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管辖行政案件范围。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以郑州市金水区、中原区 、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等6个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省法院指令再审的行政案件和指定管辖的其他行政案件;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以省直厅局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和省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行政案件;洛阳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以洛阳市直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和省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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