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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译博)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我国进一步扩大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凡在7类企事业单位任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向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此次扩大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具体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等7类企事业单位。目前,我省共有74家。 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无须另外办理签证等手续,在中国境内工作免办外国人工作许可,在投资、购房、办理金融业务、申领驾照、子女入学、交通出行、住宿登记等方面享受中国公民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已部署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主动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对接,广泛宣传便利政策,公开申请材料须知,规范受理审核流程,为建设“四个河南”提供良好的引资引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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