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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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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 航空港区全面 推行独任登记制 本报讯(记者 成燕 实习生 王烨)记者昨日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注册登记效能,加快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该区工商部门已在办理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增补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事项时,全面实行独任登记制。 按照相关规定,在航空港实验区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上述企业性质的分支机构,凡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审批的,按照“谁受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独任登记制”,由注册登记窗口受理人员独立审核,完成注册登记事项后,核发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的,实行“一审一核”制,由注册登记窗口受理人员初审,经主管负责人核准后,核发营业执照。同时,在航空港实验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备案登记、增补营业执照均实行“独任登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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