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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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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宋建巧)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让民众了解非法集资风险,该局已对外发布了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书,详解其基本特征和表现形式,提醒市场主体自觉远离抵制。 根据告知书,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其他形式还本付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目的四个基本特征。告知书还列举了非法集资的多种表现形式,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等、席位证方式非法集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等,提醒民众注意甄别、防范。 工商部门提示,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原则和商业道德,绝不从事并应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凡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会受到行政处罚外,还将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和其他罪名受到法律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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