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督导非法
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本报讯(记者 宋建巧)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为促进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工作取得实效,该局已下发《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工作督导办法》,对全市工商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据介绍,此次督导将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抽查企业等多种形式,要求各单位结合本辖区具体情况,制定一套专项方案,同时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厘清辖区内经营的排查重点领域市场主体总数、基本情况、相关线索。同时要求风险排查工作要以非法集资广告为突破口,以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资金周转、信用担保等名义发布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咨询信息,以及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涉及承诺保底、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等广告咨询信息及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交的非法集资苗头企业等为排查重点。
《办法》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把督导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的风险线索予以分类处置,属于工商部门职责的,依法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进行情况通报;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形成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向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告,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