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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安全送给他人 把伤害留给自己
——一名执法队员的临危选择

本报记者 安群英

16日晚10时许,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刘豪龙在夜间执勤时,遭遇一位电动车骑行人员逆行,为了躲避突来的危险,刘豪龙驾车撞向了路边花坛行道树上,造成身体受伤,而骑行者却安全离开。

昨日上午,记者在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看到了受伤的刘豪龙,医生正在给他做检查治疗,医生介绍说,刘豪龙软肋、膝盖以及头部多处受伤,但身体素质很好,并没有生命危险。

回想起受伤的情景,在医院守护刘豪龙的另一名执法队员王俊辉还心有余悸。他说,16时晚上6时30分,他和队友刘豪龙、付坤三人一组正式上晚班,开始夜间巡查,主要任务是治理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在工人路汉江路附近他们发现一家闫记烧烤摊,他们开始劝阻,并且分工王俊辉和付坤留在原地执勤盯守,防止烧烤摊点在执法队员离去后重起炉灶。刘豪龙则驾车沿着丹青路、长江路、工人路周边责任区内一路巡查,清理了几个占道摊位后,刘豪龙开始掉头返回,与同组的执法队员会合。当车辆从南三环与长江路西向东行驶时,一辆电动车逆行迎面而来,当时下着雨,灯光昏暗,发现有逆行骑行者时刹车已来不及。为了避让骑行者,刘豪龙猛打方向,车辆撞到了路边花坛行道树上,由于用力过猛,执法车辆被撞了个四轮朝天。

“路过的一位行人救了我。”刘豪龙说,从撞击惊吓中清醒过来后,发现自己满脸是血,大声喊着求救,并挣扎着试图从副驾驶位置上爬出车身,一位路过的人拉起他的身子往外拽,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刘豪龙今年26岁,退伍后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已经六年,都是在基层一线。二七区行政执法局嵩山路执法中队队长康建伟说,这个班工作时间从晚上6点多到夜里11点,由于夜间工作的特殊性,执法队员往往12点钟也回不了家。他们工作责任心很强,刘豪龙还是二七区行政执法局2014年度优秀执法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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